【引渡惡法】守則列明律政司要考慮「公眾利益」 吳靄儀:不起訴示威者可行

蘋果日報 2019/06/29 00:15

吳靄儀公眾利益反送中引渡惡法逃犯條例律政司

「反送中」持久戰至今,集會人士提出四大訴求,當中包括不起訴示威者控罪,都被港府一一拒絕。前立法會議員、大律師吳靄儀接受訪問時指,不起訴技術上可行,因律政司有「是否起訴被捕人士」的最終決定權,檢控守則亦列明,即使證據充分,檢控人員亦要考慮做法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呢個係律政司嘅責任」。
記者 梁銘恩
多名前問責官員早前聯署,建議特首林鄭月娥考慮引用《基本法》頒佈特赦,暫緩所有與6.12及其後引發的衝突中,針對示威者和警員的任何檢控。吳靄儀指,不起訴技術上有很多做法,律政司可行使酌情權,「特別係暴動罪,涉及好多政治因素,有好實在嘅公共利益係唔應該告……我亦唔相信有陪審團會覺得當日發生過暴動」。她認為,警民衝突持續,雙方敵對情緒濃烈,對港府管治掣肘只會有增無減。
吳批評特首林鄭月娥過於執着個人得失,「死都唔肯認錯,唔肯撤回」,港府淪為中聯辦傀儡,令市民提心吊膽,憂慮修例他朝會捲土重來。回想2003年,港府硬推《基本法》23條立法,50萬人上街,令時任行政會議成員、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倒戈反對立法,促成前特首董建華押後草案,其後更宣佈撤回草案。16年後,200萬人上街卻只換來「暫緩」二字,吳認為建制派責無旁貸,「如果佢哋講明,政府夾硬嚟會投反對票,就唔會咁大件事」。
經歷雨傘運動後,示威者自發一套「無大台」、「流動佔領」的社運模式,吳靄儀自嘲至今仍然不用手機,莫講「上連登」,連facebook都「搞唔掂」,但她驚嘆網絡動員能力強大,造就眾籌登報成功,令「反送中」獲得更多國際關注。她說原本亦想出錢聊表心意,可惜沒有手提電話號碼進行網上認證,笑言年輕人玩意「唔摻我玩」。
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吳靄儀以自己方法關心事態發展,「《逃犯條例》 係我(立法會議員)任內未完成嘅責任,所以我要睇住」。對於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周四於立法會指摘民主派變臉,聲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早於1998年,已要求港府與內地商討移交逃犯協議。吳特意作出澄清,並以當年的剪報和會議紀錄作證,民主派當年表明,基於內地法制差異,不會接受欠公平審訊的引渡協議,「去到今時今日,立場都係冇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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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遊行2019
主題:撤回惡法 林鄭下台
副題/口號:重啟政改 釋放所有政治犯 撤銷暴動定性 徹查612鎮壓
日期:2019年7月1日
集合時間:下午2時30分
遊行路線:銅鑼灣維園中央草坪至金鐘政府總部
主辦團體:民間人權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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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做選民 7月2日截止】
登記方法:
。親身取表填寫及郵遞
。網上登記(可用手機登入,在選舉事務處網頁打開REO-1表格,使用免費手機應用程式Adobe Fill & Sign打開表格,再按指示填寫資料,按儲存文件並以點擊分享,再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詳情可參閱選舉事務處網頁:
https://www.reo.gov.hk/ch/voter/gcn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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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靄儀指,律政司有最終決定權是否起訴被捕示威者,檢控人員有責任衡量案件的「公眾利益」,從而考慮撤控。張志華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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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於1998年12月報道,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於立法會上指,如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最終向中央妥協,無法保證內地不對香港移交逃犯執行死刑,該黨一定「砌她砌到天涯海角」。何建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