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工涉冒警迫肛交被指下體有異味 女網友事後陰道發炎

蘋果日報 2019/06/12 14:57

肛交強姦冒警梅錦添

【更新】
年輕男廚工涉先後向三名女網友自稱任職「油尖旺反黑」或暗示當差,約會她們並將她們強姦或強迫肛交,案件今續審。第三位女事主R今供稱,與被告第二次見面時,二人開房性交,其間R在被告示意下為他口交,卻聞到被告下體有異味;後來被告不理她的反對,強行肛交及性交,數天她發現陰道發炎。
被告梅錦添(26歲)被控強姦、企圖強姦、非禮及未經同意下進行肛交共四罪受審。
自稱好熟法律「唔會亂嚟」
現年35歲的R庭上供稱,前年9月17日凌晨與被告首次見面,到旺角創興廣場Club Legend酒吧飲酒。被告以未提款為由,要求她墊支入場費。R在手袋內掏出580元,剛足夠付款,被告還稱「咁我哋咪有緣囉」。被告又自言「掃毒都係靠酒吧啲人畀料」,故與酒吧職員十分熟絡。
R稱被告在酒吧內向她展示一張狀似警察委任證的證件,其間要求R吻他,R最初只吻他的面,及後兩人接吻。及至約凌晨4時,兩人離開酒吧。R憶述,被告一進入升降機內便不停吻她,旁若無人。她最初想乘的士離開,但想起自己身上所有現金已用作支付入場費,遂開口要求被告還錢。惟被告沒有理會,只扯着她向前行,並於街邊強吻。她開始感到被告有企圖,遂推開被告並大叫,一名女子剛巧經過,被告才停手。
被告再次向R展示狀似警察委任證的證件,並自稱「守尖沙嘴,我好熟法律,唔會亂嚟」。兩人糾纏拉扯一輪後,被告聲稱與家人有拗撬,要求R留下陪他,R最終決定留至港鐵開始服務才離開,其間多次要求被告歸還入場費,但被告沒理會,只是不停吻她,最後她成功離開。
事主認為警察下體應不會發炎
一周後,R應被告邀請再次見面,並到賓館開房。被告逕自在她的手袋內拿走300元付房租。二人性交期間,被告示意要R幫他口交,R照辦,卻聞到被告下體有臭味。數分鐘後被告將她反身,強行跟她肛交。R多次表示「唔好,唔想」,卻未獲理會,肛交期間,被告一邊望住床邊的鏡,一邊稱:「呢啲咪叫肛交囉!」
後來被告再與她性交,R稱因為「肛門好多細菌,插完肛門插陰道會發炎」,故此十分擔心,但無奈掙脫無從。被告最後壓着她睡着。R指當時不敢動,怕吵醒被告後會再被迫肛交。
事後R往求診,發現下體發炎,需用藥治療。她曾透過WhatsApp問被告,他到底是否警察,被告只答:「重要?」她今於庭上解釋,因為警察應該每年均有體檢,但被告下體「好唔衛生,好似發炎咁」,若他確是警察,理應不會如此,所以才有此一問。
事主擔心因與被告性交而患愛滋
R稱事後沒再回覆被告的WhatsApp訊息,只因開始覺得被告講大話,「佢應該唔係警察」。她又指在網上討論區看到另一事主P的帖文後,曾將內容向被告複述質問,但被告否認。
她接受盤問時承認,覺得被告沒有風度,而最令她感介懷的,是被告要求她墊支酒吧入場費,事後卻不肯還錢,又擅取她手袋內的300元付酒店房租,對她多次追討也不理睬。她稱,事發時因為喜歡被告,才跟他性交,未料被告卻不理她反對,強行肛交,是不顧其感受的表現。
她同意事後與被告的WhatsApp對話中,並無提過追錢的內容,反而投訴被告在肛交後再將陽具插進其陰道,她欲知道被告知否此舉容易引致她發炎。R坦言,看過P的帖文後,更懷疑被告「呃人」,亦擔心自己會因與被告性交而患上性病甚至愛滋病。
【案件編號:HCCC334/18】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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