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叢培崑律師:
志雲以藝人身份收錢

蘋果日報 2011/07/26 06:00


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嫌貪污詐騙案,今日繼續在區域法院進行辯方的結案陳詞。

代表叢培崑的資深大律師表示,叢培崑與陳志雲關係雖然密切,但叢培崑是陳志雲的經理人,經理人付錢予旗下藝人,並非行賄,質疑為何會演變為行賄,更指案件是將無綫內部風波搬上法庭。

律師又指,奧海城的新書發布會,陳志雲只是為慈善邀請藝員朋友撐場,而思潮只負責聯絡奧海城和贊助商,不明白為何會變成串謀詐騙5名女藝員。

辯方又反駁集團總經理李寶安指陳志雲不可外接工作的說法,指他的口供「馬後砲」和前後矛盾。辯方又指,陳志雲與無綫的合約是行政人員,不包括主持「志雲飯局」的藝人身分,因此不用向無綫申請,更反問是否陳志雲外出吃飯都要得無綫批准。

辯方又指,陳志雲做事並非神秘,會否因為區區的11萬2千元而犯法,又指該款項只是經理人給藝人的錢,叫大家脫下有色眼鏡去看整件事。

王正宇又指控方不能達到指控水平,他稍後會繼續作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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