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法=有禮貌?的士業搞「禮貌運動」貼不拒載不兜路字句
的士熊永達禮貌運動的士業議會
的士司機遭投訴無禮案件屢見不鮮,政府冀藉專營的士替業界「換血」。業界聯會不甘示弱,曾於二月推「好壞司機龍虎榜」等評分機制,三月時又以百車圍堵政總,促政府撤回「優質」的士計劃。今午再推「三不」禮貌運動,稱要自發改善態度問題。
香港的士業議會今午舉行了「的士禮貌運動」,期望能減少乘客投訴。議會再次出動數百部的士,並讓自願參與之司機在車內張貼「不拒載、不揀客、不兜路」字句,期望承諾能挽救乘客信心。運動另設有8名禮貌大使於的士站解答乘客疑難並處理乘客投訴,山頂纜車站與紅磡火車站等繁忙站頭會較常有人員當值。
香港的士業議會主席熊永達指,禮貌運動將先試行3個月,日後會檢討其成效並決定是否拓展運動。
的士服務受到《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所規管。法例訂明的士司機提供服務時須遵從的一般操守和各種與的士服務有關的違規行為,包括濫收車資、拒載及兜路。根據《條例》,這三類違規行為的最高罰則均為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法庭亦可就這三類違規行為經定罪後,在罰款及/或監禁之外,另加判處涉案人士「停牌」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