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貪污榜存在一個悖論:一個國家或地區如果挖出的貪官級別越高、人數越多,其排名越高;如果反貪不力,挖出的貪官級別不夠高、人數較少,也可以同真正清廉的國家一樣,排名在後。中國就是這種遊戲規則的得益者。
同台灣相比,中國的反貪機制存在兩大缺陷:一是制約最高領導人的民主機制。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檢察官可以就對他展開調查,民眾還可以用選票把他趕下台,這在大陸是不可想像的。中共高幹及太子黨以權謀私,路人皆知,但被查處的有幾個?胡錦濤、溫家寶的公子從事商業活動屢屢引致非議,但司法機構可能予以調查嗎?
二是台灣當局對國際輿論的重視,也是對反貪問題的重視。新發佈的貪污榜,說不上如何科學、準確,但馬英九及法務部長等高調回應,視為台灣反貪的動力,而大陸對海外這類批評,要麼聽若罔聞,要麼批為干涉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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