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蹤爛蘋果】證監梁鳳儀:持牌機構炒人需披露6個月內部調查紀錄

蘋果日報 2019/06/17 17:00

證監會

證監會副行政總裁、中介機構部執行董事梁鳳儀今日出席合規論壇時表示,為了更有效地追蹤「滾動的壞蘋果」(rolling bad apples),就持牌機構引入了一項新規定,即持牌機構須披露被其終止僱用的持牌人士,在終止前六個月內,是否為某項內部調查的對象。
她解釋,「滾動的壞蘋果」是指在轉職時隱瞞失當行為紀錄,並在另一家公司重複不當行為的人。
另外,她提到證監會高度重視持牌機構的控權公司的行為是否恰當,一些持牌機構的關聯方可能與涉嫌非法活動有關連,例如招攬內地投資者在網上平台進行在內地未獲准的外匯按金交易、牽涉在香港進行的涉嫌具欺詐成分的倫敦金活動。
證監提醒持牌機構及其控權公司應檢視關聯方提供的服務是否合法,並停止進行非法活動,終止任何與該關聯方共用辦事處或資源共享的安排,及要求清楚地分隔受規管活動與涉嫌未經核准或非法的活動。
證監提醒,若沒有採取適當的行動,有關持牌機構、其高級管理層及其控制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可能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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