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吳建新(40歲)。辯方透露,被告98年考獲中文大學生化學位後,加入政府化驗所工作,現時停薪留職。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0月19日在窩打老道8號的住客會所,偷去兩本共值12元的地產雜誌。今年1月17日,他先後向廟街兩間影碟店的店員自稱海關人員,店員信以為真,容許被告免費拿走45張共值700元的色情光碟。事後二人發現受騙,同月24日在廟街再遇被告,發生爭執,驚動警方。
辯方傳召西九龍精神科中心的陳偉恆醫生。陳供稱,自去年7月起跟進被告個案,推斷他患上適應障礙及反應性抑鬱,後診斷有躁狂抑鬱症,相信他是受母親病重、工作壓力及懷疑不育等問題困擾。陳曾向他處方抗抑鬱藥及鎮靜劑,有認知困難、不能分辨對錯及與現實脫節等副作用。
裁判官認為被告或因受藥物影響,對他是否有犯罪意圖存疑,故裁定罪名不成立。控方庭外透露,被告另涉非禮、盜竊及冒警等罪,但不會起訴。
案件編號:KCCC4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