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宣誓︱香港願景指公務員可參與合法遊行 可能違反紀律但不違誓言
曾鈺成香港願景計劃公務員公務員宣誓
「香港願景計劃」今日發表《公務員紀律、宣誓與制度》研究,認為公務員宣誓後只有違反一國兩制原則的言行會被視為違誓。本報記者攝
《國安法》下公務員要宣誓效忠政權,今年7月1日起,新入職公務員要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轉職、升職、首長級及紀律部隊人員等日後也要宣誓,但違反誓言的界線定義未明。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牽頭的「香港願景計劃」發表最新報告,認為公務員「違反誓言」定義要有很高門檻,公務員可參與集會、合法遊行,若然活動並非有「反政府」意圖,有可能違反紀律,但不違反誓言。
「香港願景計劃」今日(13日)發表《公務員紀律、宣誓與制度》研究,認為公務員宣誓後只有違反一國兩制原則的言行會被視為違誓,例如支持港獨、支持自決公投、支持廢除《基本法》、修改《基本法》達到港獨目的、要求一國一制等;至於批評政府的個別政策,甚至要求有普選都可以容許。
研究認為,政府作出決定後,公務員不應公開持相反意見,也不可參與為了推翻特區政府作為一個制度的「反政府」集會;如該集會只是為了反對某個政府政策,則不應被視為不擁護《基本法》。
研究指,要判斷公務員在表達訴求時有否違反政治中立原則,視乎他們在作出有關行為時,有沒有公開其公務員身份、或以此身份作出呼籲、發表意見。他們認為,宣誓應該沒有追溯力。
至於在公營機構任職的人士,如社工、醫管局醫護或教師是否同樣受宣誓規限,研究員林緻恩認為,要考慮他們的權利和責任是否與公務員一樣,例如教師不是簽署公務員合約,所享受的薪酬升幅、福利都不能與公務員直接比較,故不能直接對照。
曾鈺成也指,醫生、教師都有專業要求,亦不是政府僱員,公務員的守則不能直接應用在他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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