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現時規定車長每天工時上限14小時,每天駕駛時間不得多於11小時。連續兩工作日之間,休息時間至少10小時。但前線車長稱因人手不足,巴士公司會以超時補水吸引車長超時工作,引發疲勞駕駛問題。大車禍後,城巴將車長每天工時上限下調至13小時,並將車長輪更模式改為長短更交替,避免連續多日長時間工作。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林卓廷指,即使減低車長工時至13小時,休息時間仍不足。「一車孭住百幾條人命,車長唔係住喺距離,返工加埋搭車食飯時間,一日可能瞓得五、六粒鐘,點夠精神應付繁忙路面!」
他指巴士車禍頻生,與本港陸路交通超負荷有關,如私家車由2006年40.2萬輛急增至2016年的58.4萬輛,10年間增幅達45%,但公共道路總長度每年平均增長率僅0.6%,本港馬路又窄車又多,車長避人又避車,易生意外。
要長遠解決問題,他建議從路面規劃着手,如重組巴士路線減少重叠,減低私家車增長,劃出更多巴士專線,透過減工時紓緩車長工作壓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