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新區警方昨發佈公告指,自本月23日以來,經長春市公安機關開展偵辦工作,基本查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涉嫌違法犯罪事實。昨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79條規定,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審理工作正在進行中。不過,對於長生生物子公司生產的逾25萬支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以及武漢生物生產的逾40萬支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當局未有進一步調查公告。
《經濟觀察報》昨發社論,以「疫苗事件會否有人引咎辭職?公眾亟需一場不打折扣的問責」為題,強調疫苗問題不但對涉事企業依法依規問責,也要對監管部門問責。質問:「兩家涉事企業所在地的監管部門有沒有要承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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