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公司技術員涉嫌從公司電腦盜取一名警務人員親友的個人資料,並聯同另一人在通訊軟件Telegram一個起底群組內發佈。涉案32歲技術員早前被控不誠實而取用電腦等罪。案件昨日再訊,他被加控另外兩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及一項遊蕩罪,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轉介至4月28日在區域法院處理。
被告陳景僖(32歲)被控五罪,續准保釋候訊。原有兩罪包括為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指他去年約於9月9日使用電訊公司電腦,取得一名陳姓客戶的資料,包括全名、身份證及電話號碼等,將資料發佈予他人;另一罪為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指他披露陳的個人資料,使陳蒙受心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