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福第二代內訌
楊秉剛指控家族公司逃稅
美國興訟 涉近百億資產

蘋果日報 2019/01/14 00:00

景福第二代

【金融中心】景福集團(280)、美麗華酒店已故創辦人楊志雲的第二代,在美國爆出訴訟,涉及近百億家族資產。楊志雲五子楊秉剛上月入稟美國法院,指控家族在美國的公司、胞弟楊秉樑、以及四嫂楊陸佩蘭等人,透過香港空殼公司,以顧問費的名目,轉移美國的公司超過1億元款項,但實際上無提供服務。原告楊秉剛又指控,部份家族成員透過轉移公司盈利(profit stripping)逃稅,令到自己、家族慈善基金公司股東利益受損。
楊秉剛要求法院頒令,免去胞弟楊秉樑、四嫂楊陸佩蘭等人在美國公司董事的職位。法院文件又披露,楊氏家族原來在美國持有市值達到10億美元(78億港元)的物業,遍佈紐約市曼哈頓區的黃金地段。
景福第二代近幾年數度就家族公司安排打官司。但爭拗自去年底開始白熱化。楊志雲五子、73歲的楊秉剛,去年底在美國法院入稟,指控家族在美國註冊的公司「楊志誠(特拉華州)」、董事兼胞弟楊秉樑(61歲)、以及四嫂楊陸佩蘭等人,轉移公司盈利以及逃稅。

《金融中心》翻查楊秉剛提交的法庭文件,發現詳細披露了家族投資史。楊志雲自60年代起,在各地投資房地產,80年代在美國成立家族公司「楊志誠(特拉華州)」(下稱:美國家族公司)持有美國資產,該美國家族公司由在香港註冊的「楊志誠置業」持股,現持有的美國物業市值達10億美元,主要位於紐約及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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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基金揸三成家族資產
楊志雲去世後,包括美國物業在內的家族資產,由子女繼承,家族旗艦公司「楊志誠置業」至少約三成的股權,則撥入家族慈善基金當中。

楊秉剛一方在入稟狀提到,「楊志誠置業」2015年收購一家在香港註冊的空殼公司Mt. Oscar。之後,家族同意通過Mt. Oscar ,向美國家族公司提供顧問服務,管理美國房地產,並收取顧問費用。

被列為案件被告之一美國家族公司董事馮頌怡,在2015年10月曾聘請美國律師樓,評估應向Mt. Oscar支付顧問費用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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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志雲家族經營景福珠寶。《壹週刊》圖片
向空殼公司付逾億「顧問費」
楊秉剛提到,Mt. Oscar當時的董事包括自己,以及打理家族美國生意的四哥楊秉堅等,楊秉剛深信兄長楊秉堅是一位有信譽的商人,因此相信Mt. Oscar有向家族公司提供顧問服務。

美國家族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17年3月底期間,共向Mt. Oscar支付1,476 萬美元(相當於1.13億港元)顧問費用。

楊秉剛一方指出,Mt. Oscar收取顧問費之後,會向楊氏家族成員分派,當中包括他本人、被告楊秉樑、被告楊陸佩蘭(四哥楊秉堅遺孀)、楊何惠冰(三哥楊秉賢遺孀)、楊志雲女兒楊碧儀(音譯)及楊安儀(音譯)等。
楊秉剛查事件 被罷免董事
楊秉剛提到,按協議,顧問費應該由美國家族公司向Mt. Oscar支付;但實際上自己應佔公司顧問費收入,卻是直接由美國家族公司滙款予名下的私人戶口。與此同時,楊秉剛一直不知悉Mt. Oscar有向美國家族公司提供顧問服務,他本人沒有提供過顧問服務,令他有所憂慮。

四哥楊秉堅在 2016年9月過身,楊秉剛開始追查事件,要求包括胞弟楊秉樑等人交代,到底有否提供顧問服務,卻未能釋疑。

楊秉剛質疑,所謂的「顧問服務」從不存在,或者與「顧問費」並不相稱;顧問費只是用來增加公司開支的名目,一來用作逃稅,二來將原屬家族公司款項轉交予家族成員,部份楊氏家庭成員獲「雙重受惠」(double-dip),但家族控股股東、特別是家族慈善基金應佔利益卻受損。
要求罷免胞弟董事職位
楊秉剛過去幾年一直追查事件,至去年3月發現被Mt. Oscar免去公司董事職位;楊於是入稟香港法院要求裁定免職決定無效,最後被駁回,過程中卻發現原來自2017年起,已被多家美國家族公司,免去董事職位。楊秉剛稱,只是從公開紀錄,發現自己停任董事,事前全不知情。

楊秉剛要求法院聲明有關顧問費不合法,頒令禁止美國家族公司再向Mt. Oscar支付顧問費用,要求被告向美國家族公司歸還有關顧問費用。由於懷疑自己收取的顧問費不合法,楊秉剛把歷來收到約370萬美元,轉撥另一獨立賬戶,他強調若法院判定顧問費違法,會即時歸還。

他又要求法院,推翻自己被美國家族公司免去董事的決定,重新委任他為董事,並尋求法院免去被告包括胞弟楊秉樑、四嫂楊陸佩蘭等人董事職務,委任獨立董事加入公司。

不過,上述只是楊秉剛一方的說法。根據美國法院紀錄,包括被告七弟楊秉樑等家族成員,暫時未有提交文件回應。

《金融中心》上周五向楊氏家族持股的景福集團查詢,至截稿前未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