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眼鏡批發商人、現年35歲的被告何文浩,被控以一項強姦罪。昨日他架上一副時款白色膠框眼鏡,由警車押送到法庭應訊。控方指,本案案情極為嚴重,警方更撿獲一段情慾錄像,片中女事主神志不清,正進行性行為。
庭外消息稱,受害女學生X年僅16歲。女事主透過MSN認識被告,其後被告以拍攝沙龍照片為由,相約事主外出。今年4月18日拍照完畢,事主應邀前往被告位於葵涌梨木樹邨的寓所,其間喝下一杯飲料後,漸感迷迷糊糊。最後她疑遭強姦,並被拍下受辱過程。後來事主與友人談起此事,決定報警求助。
裁判官施萬德認為,有充份理由相信被告會干擾證人甚至潛逃,故拒絕其保釋申請,將他繼續還押警方看管,本月14日再訊。
案件編號:TMCC16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