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撞車,成條路好多時會塞滿晒車,救護車有時都要一段時間先可以去到現場。」他建議運輸署應規定所有公共交通工具或私家車上,強制放置急救用品,例如紗布或保護手套等,好讓事發現場若有懂急救市民,可以即時施救,減低傷者傷勢惡化機會,甚至為垂危傷者帶來一線生機。
運輸署回覆稱,目前本港交通法例並未規限所有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裝置急救用品,但在該署出版的《道路使用者守則》內,則有詳述車主在自己的車輛上,最好備有一般救傷用品,並妥善儲存,以備不時之需。
有關《道路使用者守則》會向初次申請學習駕駛執照的人士派發,同時亦上載於該署網頁供公眾瀏覽,同時該署亦會考慮日後加強對駕駛人士宣傳這方面的訊息。
檔案編號﹕082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