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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註冊運油船涉違制裁令遭扣押 海事處拒介入指屬中央事務

蘋果日報 2019/03/19 17:05

聯合國制裁禁令,司法覆核方向永嘉號

掛香港旗的貨輪「方向永嘉號」(Lighthouse Winmore)前年底被租用駛往南韓麗水市,被指在公海對北韓移交油品,違反聯合國制裁禁令,遭南韓扣押。船主要求香港海事處介入向聯合國提出取回船隻不果,海事處更要求取消涉事船隻在香港的註冊資格。船主為此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海事處兩項決定。案件今於高等法院審理,海事處指出,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有關要求,權限不在海事處而在中央政府,海事處已代為轉達申請;至於取消註冊之事,亦已給予充足機會船主陳述,並無程序不公。法庭押後作書面宣判。
申請人是永嘉船務有限公司,前年7月與一間以台灣為基地的公司達成協議,以日租1.25萬美元(折合約9.8萬港元)出租方向永嘉號一年。
同年11月24日,方向永嘉號抵達南韓麗水市。及後南韓海事部門指正調查方向永嘉號向北韓供應貨櫃一事,指櫃內疑有石油產品,違反聯合國禁運令,並將船隻一直扣查。
答辯人海事處處長的代表指,涉事船隻雖掛有香港旗,亦在本港註冊,但實際上香港並非船旗國(Flag State),沒有權限向審批申請的聯合國安理會交涉,而是應由中國外交部處理。海事處於去年12月通知申請人,已代其將申請轉交中央政府處理。
另一方面,海事處於去年5月曾發信予申請人,引用《商船註冊條例》,提出在關注船員的安全、衞生和福利的前提下,未必適合再為涉事船隻進行註冊。信中邀請申請人就此作出陳述,惟一直未見申請人回覆,故程序上不存在不公之處。
申請人一方則指,該封信件內容不清晰,申請人根本不知道海事處是想邀請其作陳述。
【案件編號:HCAL1520/18】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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