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改革懶人包】25增至26個部門 新設國家移民管理局

蘋果日報 2018/03/13 09:33

全國兩會國務院改革

根據今早公佈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改革後,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設置組成部門26個。以下有關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及其他機構調整內容:
●國務院組成部門調整
1、組建自然資源部(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
2、組建生態環境部(不再保留環境保護部)
3、組建農業農村部(不再保留農業部)
4、組建文化和旅遊部(不再保留文化部、國家旅遊局)
5、組建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國家衞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不再設立國務院深化醫藥衞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6、組建退役軍人事務部
7、組建應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8、重新組建科學技術部
9、重新組建司法部(不再保留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10、優化水利部職責(不再保留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國務院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及其辦公室)
11、優化審計署職責(不再設立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
12、監察部並入新組建的國家監察委員會(不再保留監察部、國家預防腐敗局)
● 國務院其他機構調整
1、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2、組建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不再保留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3、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不再保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4、組建國家國際發展合作署
5、組建國家醫療保障局
6、組建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不再保留國家糧食局)
7、組建國家移民管理局
8、組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不再保留國家林業局)
9、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產權局
10、調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隸屬關係
11、改革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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