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二代涉遊樂場自瀆脫罪 官裁定警員確曾利誘被告招認

蘋果日報 2020/09/11 17:01

警二代荔景紀律部隊宿舍陳卓峯露械

家住荔景紀律部隊宿舍的「警二代」大學生,涉於今年3月在寓所樓下遊樂場自瀆,有菲傭目擊通知友人和僱主後報警。警方翌日凌晨拘捕涉案學生,控以在公眾地方猥褻行為罪。他否認控罪,出庭自辯時指曾有便衣警向他稱「大家都係自己人,我一定會幫你」,並在錄口供時稱「我識你爸爸,你寫痾尿就冇問題㗎啦」,令他相信警員。裁判官劉淑嫻今在西九龍法院裁定男生的警誡供詞不能呈堂,最終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被告陳卓峯(25歲)被控於今年3月7日在荔景紀律部隊宿舍P2層2座至3座間的遊樂場內,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在上述公眾地方猥褻暴露陰莖。
裁判官劉淑嫻裁決時稱,警方確曾以簽保守行為作餌,引誘被告招認,加上警員用作記錄被告補錄警誡供詞的筆記簿內,顯示被告只曾在聲明一欄簽名,懷疑警員根本沒有向被告展示筆記簿中的全部內容,故拒絕控方將被告的警誡供詞呈堂。
劉官續指,警方沒有安排聲稱目擊被告自瀆的菲傭進行認人手續。雖然菲傭在庭上認出被告,但法庭不能對此給予任何比重。而案發屋苑的閉路電視在事發時曾拍到一名與被告身型相似的男子前往平台方向,但裁判官不肯定兩者是否同一人。劉官強調,被告作出招認,的確是自招嫌疑,但最終仍裁定被告無罪。
被告早前自辯稱,去年3月8日凌晨與朋友在寓所樓下的平台玩手機遊戲,突然有五至六名便衣警趨前,問他前一晚6時身處何地,並指「有人喺平台見到有自瀆罪案發生,係咪你呀」。被告稱當時否認,對方謂「有鏡頭影到晒,唔好唔認」。被告稱被帶走期間,有警員說「大家都係自己人,我一定幫你」,又說「正常一定要戴手銬,見係你,唔使啦」。
他在警署錄口供時,有警員着他依照指定內容抄寫,並有警員在錄口供時稱「我識你爸爸,你寫屙尿就冇問題㗎啦」,令被告信任對方。一星期後,被告收到督察來電,稱可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被告遂到警署,警員稱簽保守行為的大原則是要認罪,故與警員錄取第二次口供。
【案件編號:WKCC17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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