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指出,至今已接獲四十一名迎賓樓員工的求助個案,將於本月下旬安排勞資調解會議。發言人稱,處方非常關注迎賓樓的欠薪事件,已把個案轉介警方商罪科跟進,絕不縱容任何人詐騙破欠基金。
此外,如有證據顯示公司負責人違反《僱傭條例》中有關支付工資的規定,處方將會提出檢控;而處方又會盡快處理受影響員工對破欠基金的申請。
職工盟組織幹事潘文翰表示,工會正調查迎賓樓及其前身滿堂紅,在股東上是否相同,「事件好唔尋常,滿堂紅今年一月頭執笠,迎賓樓就一月尾喺原址開張;迎賓樓六月中旬執笠,又有一間新酒樓喺七月開張!」初步資料顯示,兩間酒樓有個別負責人的名字是一樣的。
他強調,歡迎勞工處在短時間內已把案件轉交警方跟進,但擔心僱主走法律罅,執法部門也無可奈何。他要求港府立法規定,酒樓僱主在開業前,必須預留一筆保證金作為員工日後的遣散補償,以加強對飲食業員工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