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小組主席是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馬天敏,成員包括交通諮詢委員會前主席鄭漢鈞及資深大律師陳健強先生。獨立調查小組的職權範圍包括三項,他們會就嘉亨灣發展項目建築圖則方面的申請,剖析核准地盤分類、公共交通總站豁免計入建築樓面面積及因應預留地區撥供公眾作通道用途而給予額外建築樓面面積的程序,包括建築事務監督如何行使及在何種情況下行使其酌情權。
因應上述調查結果,該小組會檢討建築事務監督的酌情權是否恰當行使,以及有關部門日後在上述方面可如何更好地履行職務,並就此作出結論及建議。該小組估計可以在三個月內就上述事項及有關的結論和建議,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