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話你知】違反隔離令可罰$5,000 監禁6個月
蘋果日報 2017/12/09 00:15
傳染病
結核病
隔離令
患肺炎的12歲女生現於大埔那打素醫院隔離。
一名12歲中一女學生確診患上俗稱「超級肺癆」的抗藥性結核病,但無按醫生指令完成療程,前日被衞生署強制執行隔離令。結核病是《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下的表列傳染病,根據該規例,如衞生主任有理由相信某人受指明傳染病感染,可藉書面命令隔離該人,直至認為該人不再具傳染性或該項隔離可由醫學監察代替為止。根據條例,患者不得離開被隔離地方,逃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上述條例是給予衞生署署長執行的法令,但並非所有法定傳染病均需隔離,譬如肝炎及寄生蟲病非透過飛沫及空氣傳播,便毋須使用隔離令,故除非是嚴重疾病及容易在社區散播,病人又拒絕隔離,才會動用隔離令。他稱,過往甚少發出隔離令,近年的大規模隔離,包括2003年非典型肺炎期間向淘大花園E座居民發出隔離令,以及2009年人類豬流感時向灣仔維景酒店發出隔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