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僱傭條例》,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每7天可享有不少於1天休息日,休息日有薪或無薪應由勞資雙方協定。部份清潔服潔務公司關注日後最低工資實施後,究竟應以每月26日抑或每月30日計薪,若以30日計算,工資成本會上升。勞工處助理處長李寶儀稱,休息日是否有薪,完全取決於勞資協議,若一直「畀開」,應繼續原有做法。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表示,休息日的薪金安排,與飯鐘錢相似,同樣取決於勞資協議,工會關注休息日會成為另一個勞資爭拗戰場,正密切留意僱主會否將休息日由有薪轉為無薪。
此外,環境衞生業界大聯盟秘書甄韋喬表示,部份業界準備在最低工資實施後,減少員工人數及削減工時,以彌補工資成本增加,他呼籲不要以影響服務質素的方法削減開支。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