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資料顯示,他於今年2月參與嶺大陸運會,打破大會紀錄奪得1,500米及3,000米冠軍,並在三級跳遠賽事中贏得季軍,終奪得男子個人全場總冠軍。
辯方求情續指,被告年前因盜竊罪被判接受感化令。他正視個人問題,主動尋求心理學家輔導,專家曾建議他積極跑步,改善心理情況,控制慾望。經過近一年療程,去年底專家與被告均認為被告已有改善,故同意終止治療。詎料被告最終再犯案,更違反感化令。
辯方揚言被告會再次積極處理個人對金錢的不良觀念,其父母亦非常關心及緊張他,例如即使嶺大要求一年級生必須寄住宿舍,父母也申請讓被告豁免,以便留在家中管教。
案情透露,被告於今年9月19日在港鐵青衣站Aeon店內偷竊一盒刺身、一盒壽司、一支椰子水及一支提子汁,共值118.4元,並於5分鐘後在站內爭鮮店偷竊一盒價值24元的壽司。有警員稍後在站內巡邏時發現被告形迹可疑,上前截查。被告承認因貪心而犯案。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月9日判刑,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批准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WKCC5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