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男子因販運冰毒受審,辯稱遭警方插贓嫁禍,終罪成被判監7年半。他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認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說「佢話砌生豬肉呢樣嘢可唔可信?」「一班無法無天嘅警員明目張膽插贓嫁禍畀佢呢個講法係咪事實呢?」有欠公正。上訴庭昨指法官用詞過火兼有誤導陪審團之嫌,判男子上訴得直。
上訴人羅海富於2012年8月7日,在旺角西洋菜街芝蘭樓附近,被警員在其電單車、頭盔及腰包內搜出合共25克冰毒。他在審訊時曾自辯,指自己並無管有任何毒品,是被警方插贓嫁禍。他認為原審高院法官潘敏琦在引導陪審團時,措詞有欠持平公正,誤導陪審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