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涉呃八旬契媽逾40萬買保險 官促控方跟進事主遺囑

蘋果日報 2017/05/22 11:07

遺囑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羅玉英顧淑嫺

八旬老婦稱於2013年,透過相識逾30年的契女購買保險基金以收息養老,翌年發現契女未有替她買基金,反而自購一份由契女兒子作受益人的保險。契女事後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審訊後辯方今作出陳詞,稱從呈堂證物文件中顯示,事主在遺囑中列明被告和被告的兒子為物業和財產的信託人,可見假若事主或事主兒子一旦去世,被告會繼承財產。
惟法官認為辯方從未就遺囑一事盤問證人顧淑嫺,「好唔公道,就咁睇文件梗係對你有利」,認為辯方做法不妥,控方亦早應該不容辯方如此將文件呈堂。法官指在基金一事,事主可能是被騙,也有可能是完全同意,而當初是有律師處理遺囑,沒有證據指串謀造假,但事後事主不知為何而反悔,故在庭上否認,認為現時法庭得到太少證據以作推論。
法官指事主庭上作供明顯表示她現在不想分錢給被告,而事主確有權反悔,故要求控方研究有沒有方法或機構例如警方,可就涉款作出跟進,或法庭是否可作命令。
控方今陳詞指被告用事主的40多萬元以自己名義投保、受益人是被告的兒子,明顯是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辯方則指,事主作供誠實,但不算可靠,事主對錢銀認真謹慎,但對於涉款則多次表示「唔係好記得」、「有啲模糊」,控方只能證明被告用自己的名義投保,但未能證明被告有沒有履行替事主買基金的責任。
契女羅玉英(54歲)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法官將於周四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