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佢(Erwiana)嚟到香港幫我哋做嘢,離鄉別井都係想得到好啲嘅生活,點知唔單止賺唔到錢,仲要俾人虐打,喺公義上點都講唔過去。」鍾志明去年一月與同袍接手此案,分別在去年一月、四月兩度前往印尼調查搜證。他指去年一月親身接觸Erwiana時,親眼看到對方「傷得幾誇張」。
鍾不諱言對案件上心,無論在案件審訊期間、或是昨日裁決,記者可見他在庭內不時神情緊張。他表示,案件受傳媒及國際關注,在公不容有失,不欲案件因搜證不完善而未能將被告定罪;在私,他亦希望彰顯公義、不要留有遺憾。
鍾憶述,去年一月到印尼為Erwiana錄口供,由於Erwiana身體虛弱、每隔十五至二十分鐘便要休息,故他和同僚留在印尼七日,卻只能在其中四日斷斷續續為她錄口供。
鍾相信本案被告罪成,會對同類案件起阻嚇作用。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