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去年11月大三罷多人被捕今提堂 倉務員涉藏催淚彈彈殼
堵路大三罷抗暴之戰藏催淚彈彈殼
網民去年11月發起連日三罷,並在各區堵路,警方拘捕多人。事隔近半年,接近檢控限期,陸續有人被起訴。裁判法院今處理多宗相關案件,包括有倉務員被搜出已使用的催淚彈彈殼、有17歲學生被指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亦有學生被指堵路等。
其中一名香港西廚學院蘇姓男學生(17歲)以及倉庫管理員巢廷堅(27歲)共同面對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二人於去年11月13日與其他不明人士在新界大埔太和路,參與非法集結。二人另各被控一項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蘇同日在大埔中心3座地下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掛耳式口罩;巢則被指在太和路近一條燈柱使用防毒面具。
蘇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同日在香港管有一個士巴拿、一把鉗及一包塑膠索帶。巢則另被控無牌管有彈藥罪,指他在大埔太和路近一條燈柱管有四個已使用的催淚煙彈彈殼,而他沒有持有該等彈藥的管有權牌照。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21日再訊。兩名被告獲准繼續以現金1,000元保釋,惟每晚11時至翌晨7時須遵守宵禁令。
另外,20歲男生鄧楚豐被控一項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指他於去年11月13日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筲箕灣道與成安街交界,無合法權限下留下磚頭和垃圾,對上述地點的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或危害。
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7月7日,以待辯方去信律政司申請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
另外,去年十一,示威者於全港多處示威抗議「贈興」,全日警民衝突不斷。有年輕建築工人涉因身懷打火機氣油、打火機及士巴拿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馬志斌(23歲)被控於去年10月1日在屯門杯渡路涉嫌管有一樽355毫升打火機氣油、兩個打火機及兩個士巴拿,意圖在沒有合法辯解下使用該物品,以損毀他人的財物。案件押後至7月9日,其間被告獲准保釋候訊。
【案件編號:FLCC914,ESCC789,TMCC6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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