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動新聞】 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無綫去年在5個節目中推廣新手機應用程式「Big Big Channel」,屬間接宣傳,而非如無綫所聲是免費電視服務的延伸,分別判罰款30萬元及嚴重警告。而對於無綫在兩個台慶目宣傳片中出現藝人試食及稱讚食品鏡頭,變相宣傳某些商業品牌,則發出強烈勸諭。
通訊局表示,接獲37宗投訴,指無綫翡翠台在去年6月至10月先後在《Big Big小明星2017》、《原來Big Big Channel咁好玩》、《群星拱照Big Big Channel》、《Big Big Channel失驚無神賀中秋》及《東張西望》等節目中介紹新手機應用程式「Big Big Channel」,將節目與廣告混合。
無綫辯稱「Big Big Channel」是免費電視服務的延伸,公眾可免費得到該服務。但通訊局認為,「Big Big Channel」是獨立於無綫的企業,提供的內容與免費電視無關。雖然通訊局注意到現時使用網絡及社交平台營銷的做法非常普遍,但與持牌電視台節目無關的廣告材料應與節目清楚區分。通訊局裁定,當中4個播放日期相當接近節目,違反《電視節目守則》有關間接宣傳條文,一併罰款30萬元。對另一個違規情況較輕的節目則發出嚴重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