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陣昨晚發表聲明,批評警方在不反對通知書內加入不合理條款。聲明指,警方在通知書條款列明,二一遊行與雨傘運動的目的,都是爭取真普選,所以加入前設,認為二一遊行會觸發佔領行動,要求民陣屆時須負責叫停佔領,並且必須向警方供出佔領或者「非法」行動主事者的個人資料、以及聯絡方法。
民陣認為,處理遊行以外的公眾活動是警方責任,相信警方欲借雨傘運動擴大規管權力,企圖指令民間組織互相指證,分化公民社會。民陣絕不接受不反對通知書的相關內容,要求警方盡快修改條款,否則會提出上訴。民陣相信,如任由警方附加上述條款,公民社會必然受到更大限制。
■記者鄭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