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宗殘酷綁架案發生於1999年4月21日,當年僅13歲的胡灝謙在新蒲崗學校附近,遭堂伯胡偉峰及同黨張志強誘上客貨車後,用鎚和石頭虐打致死,棄屍飛鵝山,綁匪一度訛騙男童仍在生,向男童父母勒贖800萬元,在內地收贖金時落網。兩名被告同被控以謀殺及綁架罪成,判處終身監禁。案情透露,胡偉峰與男童父親為同鄉兄弟,法官曾斥責被告利用與事主家人相熟犯案,是綁票案中特別差劣的一種。
胡氏夫婦在案件審訊期間出庭任證人,胡家輝完成作供時曾詢問主審女法官:「法律是否公平?」胡妻在庭上看見兒子的相片也激動落淚。據悉夫婦痛失愛兒後悲慟不已,胡家輝一度安排患病妻子到內地暫住。
■記者鄧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