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座駕兩次交通意外都發生在大埔近廣福邨,亦是同一名姓吳(49歲)司機駕駛。去年5月13日,吳在大埔廣福道一個油站入油,準備駛離油站前往接載黎棟國時,遭一輛貨車倒後撞到,車身損毀,當時黎不在車內,但座駕須維修,黎其後一段日子都要自行駕車上班。
昨晨7時許,吳駕駛「AM 5」車牌座駕接載黎棟國上班,沿大埔吐露港公路往沙田駛至廣福邨對開快線時,前面兩輛客貨車突然首尾相撞,吳收掣不及撞上前車釀三車相撞意外。保安局局長新聞秘書回覆表示,當時局長正在上班途中,專車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撞,局長無受傷,稍後由其他政府車輛接走返回總部上班。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表示,所有政府車輛均無購買第三者保險,是自行受保,由庫房支付賠償。當政府車輛遇上交通意外,對方司機可向管理政府車輛的部門或警方索取肇事司機資料,以便索償。例如今次事件,倘對方認為是黎座駕出錯,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發出報價單,政府會派專人檢查對方車輛損毀程度,再作合理賠償。意外中肇事的政府司機若不只一次遇上交通意外,或會影響續約或加薪。
■記者文兆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