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明培仁(46歲)在荃灣裁判法院透露,他因遭國航的子公司拖欠30萬至100萬元人民幣,過去在內地不斷舉報及投訴,令他斷斷續續失業六年,靠做散工及借貸度日,更與妻子離婚。
他反覆自言案發時的行為沒有惡意,「我知道我對不起香港人」、「香港是無辜的」,只想表達訴求;又稱八歲女兒快將生日,望盡快回內地與女兒團聚。
案發於上月10日下午3時許,被告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七樓露台撒下大量寫有炸彈、貪污及欠薪等字眼的紙張。
其後他在機場離境大堂國航櫃枱一帶不斷亂叫、推開乘客、跳上輸送帶,並且將米酒等物品放在櫃枱上。
警方接報到達香港國際機場拘捕被告,他承認曾經聲稱有炸彈,並警告眾人疏散。
案件編號:TWCC30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