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大事2018】議員斥港鐵罰款機制不公平 管理層應直接扣人工
港鐵郭家麒動大事2018
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批評,擾攘近6小時的大故障最終只罰800萬元,再次反映現時港鐵「服務表現安排」罰款機制不公平及無阻嚇力。
2018年港鐵表現強差人意,繼年初東鐵發生大故障,事隔9個月的10月16日港鐵荃灣、觀塘、港島及將軍澳綫由清晨起同時故障「四綫齊冧」,全港交通大癱瘓下過百萬市民受影響,齊齊逼爆列車。本月中,港鐵公佈當日調查報告,指故障與更新使用近20年的信號系統有關,而事故分開逐條綫計算罰款,但只計最長延誤時間,故合共只罰款800萬元,只及按總延誤時間計算罰3,000萬元的四分之一,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成員郭家麒批評,擾攘近6小時的大故障最終只罰800萬元,再次反映現時港鐵「服務表現安排」罰款機制不公平及無阻嚇力,一再突顯港鐵管理署「高薪低效能」,港府應重罰港鐵管理層,直接扣人工。
郭家麒指,今次故障是港鐵歷來最嚴重,但只罰800萬元,完全反映不到嚴重性,而罰款是從港鐵利潤中扣減,而罰款最後回贈予市民,「其實係搵笨,點解搵笨呢,港府係港鐵最大個股東,超過七成六股份,即係你同我每一個香港人都係港鐵股東。」但現時港鐵以盈利繳交罰款,即是港府及港人自己罰自己。
他補充,從另一個角度看,港鐵去年錄得破記錄的168億元利潤,罰800萬元只是九牛一毛,相反港鐵事故多多反映核心問題是管理層無能,他以港鐵行政總裁梁國權為例,其年薪達1520萬元,整個港鐵董事局人員總年薪酬逾一億元,但事故多影響百萬計市民,他們完全置身事外,建議港府改向港鐵管理層問責,將罰款直接從董事局成員的薪酬中扣減,「咁樣罰,起碼香港人條氣順啲,唔係罰我自己嘛。」郭家麒認為港鐵高層表現差仍獲高薪厚祿,港府是最大罪魁禍首;「政府是港鐵最大股東,可以任命誰是主席,但容許佢哋攞咁高人工,但港鐵表現差,管理層卻無懲罰,所以造成高薪差表現。」
在10‧16大災難日後,港鐵於11月3及4日的周六及周日提供半價補償,郭家麒批評做法失當,因為當日逾百萬上班族受影響遲大到「但周六及日推優惠,好多打工仔未必用到;直接嚟講,就是打劫普通受影響嘅市民,益咗其他人;政府容許港鐵咁做,絕對唔啱。」
根據現行的「服務表現安排」機制,當港鐵發生延誤超過半小時的嚴重服務延誤,便須向政府繳付罰款[見表],每宗上限2,500萬元。不過「延誤時間」定義備受爭議,2017年8月觀塘綫故障長逾10小時,按機制最高可被罰款2,500萬元,但運輸及房屋局計算後決定只計當天延誤最長的列車,該列車行車時間比正常多83分鐘,僅輕罰港鐵200萬元,被批毫無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