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文昨指,在選址的過程中,當局的考慮因素包括土地的規劃和用途、用作暫存放活禽所需的基本配備設施、暫存活禽對附近環境和社區的影響,包括附近是否有養雞場,以及所需的設備。
他指,設立相關設施,對排放和污水處理有相當程度的要求,以符合檢疫安排,「天氣熱嘅時候,我哋要灑水,活家禽喺嗰度4至8個鐘頭嘅時間內,亦有可能會排泄」。當局已因不同原因排除一些選址的可能性,例如有關地點三公里範圍內有活家禽養殖場。
至於當局預計何時才可敲定選址,高永文回應指,仍然需進行很多工作才可公佈,但承諾若有任何具體進展,會盡量適時向公眾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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