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問題鰻魚事件,港府引用法例銷毀有問題鰻魚,沒有問題的商戶則只勸喻停售,而不像禽流感爆發時般,買下全港活鰻及鰻魚食品銷毀,是因為港府內部評估後認為孔雀石綠並非病毒或細菌,對人體沒有即時危險及會變種,食環署亦指國際間就此物質會否令人致癌沒有確實證據,故港府毋須動用公帑回收鰻魚。
據了解,港府高層曾討論應否強制全面回收鰻魚食品,但評估市民反應及官員「出口術」呼籲市民停食鰻魚後,鰻魚食品銷情已非常慘淡,因此沒有提出這措施。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指出,禽流感是涉及公共醫療政策的重大疫症危機,港府當年才會破天荒賠償雞農屠殺雞隻,以保障市民安全,而若貿然動用公帑回收有問題食物,可能會變相鼓勵不法商人蓄意進口或囤積一些違規食品,等待政府宣布回收,取得賠償而圖利。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