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圍城油麻地開花 警以胡椒彈球發射器按下被告頭部制服

蘋果日報 2021/06/23 16:17

理大圍城暴動

警方前年11月圍堵理工大學,大批示威在油尖旺一帶「開花」欲圍魏救趙,逾200人被拘控暴動罪,第三宗相關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拘捕首被告的警察作供指,事發時首被告與其他示威者一同逃跑,他於是扯低其背囊,並以胡椒彈球發射器按住首被告的頭部,再坐在他身上,將他制服。辯方質疑警察拘捕首被告後,未有作出警誡。
被名為學生陳國威(19歲)、會計文員陳子謙(27歲)、機電工程師江鏡棠(26歲)、學生陳霆堃(18歲)、學生黃適哲(21歲)、設計師梁嘉星(23歲)、銀行職員曾倩儀(24歲)、無業鄧錦樂(23歲)及測量主任詹隆享(26歲)。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參與暴動。梁及詹另被控各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指兩人分別管有剪刀及打火機燃料,以及管有六角匙和士巴拿。
控方今傳召拘捕首被告陳國威的警察A作供。由於他隸屬特別部門,法庭早前已批出匿名令,禁止公佈他的個人資料,包括部門、職級及警員編號等。
警察A在屏風後供稱,事發當日被派往特別戰術小隊執行任務,下午約1時20分乘警車到達加士居道,協助衝鋒隊警員驅散示威者。當時伊利沙伯醫院及拔萃女書院外的馬路上聚集了200名示威者,他們以水馬及雨傘築起陣線,不斷向警方投擲石頭與汽油彈等雜物,在警告下仍不願散去。

警稱現場不容許即時作出警誡

警察A續指,他獲上司指示,現場人士已干犯非法集結,將進行驅散及拘捕行動。他於是與隊員登上警車推進。示威者見狀,向彌敦道四散,有人向警車掟汽油彈。A以胡椒彈球回撃,並與隊員在勞資審裁處附近下車追截。
A下車後,先用胡椒彈球槍驅散示威者,並跑近拔萃女書院附近巴士站。此時他看見首被告陳國威正在逃跑,遂向陳發出警告,並且跑上行人路追截,最終在轉入志和街時扯低陳的背囊,將他截停。
A形容陳被扯至「成個人瞓低咗」,但仍企圖站起來逃跑。他於是以右手手持的胡椒彈球發射器按住陳的頭部,左手則按住其背囊,並且坐在陳的身上,將他制服,待見他稍為平靜,便替他鎖上手銬,將他帶往葵涌警署,交予偵緝警員13686處理。
盤問下,警察A自言從2012年已加入該特別部門,部門不局限於特別工作,亦包括拘捕及警誡。辯方質疑,警察A拘捕陳後沒有施行警誡,以確保陳知道自己的權利。A不同意,強調當時現場環境極之混亂,他的首要任務是確保被捕人士和警方的安全,故不容許他即時作出警誡。
【案件編號:DCCC234/20】
-----------------------------
蘋果App大升級 更簡潔更就手!了解更多立即下載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