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連鎖店女職員於2014年10月,在分店內由公司委派的裁縫度身訂造制服時,聲稱遭對方手持軟尺兩度隔著褲按壓其私處,以及涉嫌用軟尺摩擦她的下體。裁縫被控兩項非禮罪,女職員今作供時指,當時訝異裁縫「度嚟度去都係嗰個位?」,並狐疑「係唔係正常度身步驟?」。
事主X今供稱,案發同一年的年頭,由於公司更換制服,她與同事到過被告在佐敦的公司度身,當時是由被告助手度身,她強調「助手冇咁多動作」、「去其他專業改衣嘅舖頭都冇試過咁(指被按私處)」。
X指案發當日並不覺得被非禮,故沒有立即阻止被告,惟翌日她從公司電郵知悉有另一名女同事Y度身時懷疑被非禮,於是與對方一起到警署報案。
被告顧榮一方於盤問X時指出,被告是為了更準確量度她的褲管長度,才量度她的大腿外側及內側褲管,X表示不同。辯方又指是被告的軟尺碰觸X的私處,而非被告的手,X亦不同意,強調「有人揸住把軟尺先掂到,軟尺係死物」,X亦不同意被告的手意外碰到她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