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男童不治】病發首周最易傳染 手足口病可致命
衞生署手足口病腸病毒傳染
一名6歲男童疑患手足口病,送院不治。根據衞生署最新的數字,2017年院舍爆發手足口病(包括疱疹性咽峽炎)個案總數有419宗,當中有271宗在幼稚園或幼兒中心爆發,而小學亦有96宗,總受影響人數共2156人。
而截至12月28日,衛生防護中心共錄得8宗嚴重兒童腸病毒感染(不包括腸病毒71型和脊髓灰質炎病毒)個案,8名病人的樣本化驗結果證實對柯薩奇病毒B1型(2宗)、柯薩奇病毒B5型(1宗)、埃可病毒30型(1宗)和腸病毒D68(2宗)呈陽性反應。其餘2宗個案則對腸病毒呈陽性反應,但未有分類。另錄得的49宗腸病毒71型個案中,2宗屬嚴重個案。而上述10宗嚴重個案沒有涉及手足口病學校/院舍爆發個案,當中亦無死亡個案。
根據衛生署資料顯示,手足口病是一種常見於兒童的疾病,通常由腸病毒如柯薩奇病毒和腸病毒71型引起。腸病毒71型引致的手足口病備受關注,是因為它較有可能引致嚴重併發症(如病毒性腦膜炎、腦炎、類小兒麻痺癱瘓等),甚至死亡。
在香港,腸病毒71型感染是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而本港手足口病和腸病毒71型感染的高峰期一般為5月至7月,10月至12月亦可能出現一個較小型的高峰期。大部份患者,病徵輕微並在7至10天內自行痊癒。病發初期通常會出現發燒、食慾不振、疲倦和喉嚨痛。發燒後一至兩天,口腔會出現疼痛的水疱,然後會形成潰瘍。潰瘍通常位於舌頭、牙肉以及口腔的兩腮內側。
另外,手掌及腳掌,甚至臀部或生殖器亦會出現不痕癢的紅疹,而紅疹有時會亦帶有小水疱。手足口病患者亦可能沒有病徵,或者只出現皮疹或口腔潰瘍等病徵。
手足口病主要透過接觸患者的鼻或喉嚨分泌物、唾液、穿破的水疱或糞便,或觸摸受染污的物件而傳播。患者在病發首星期最具傳染性,而病毒可在其糞便中存活數星期。現時並沒有藥物治療手足口病,患者應多喝水和有充足休息,同時亦可用藥物治療徵狀,以紓緩發燒和口腔潰瘍引致的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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