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犯人在出獄前入院,陸偉雄指不會影響犯人出獄日期,犯人仍會按原定日期出獄。若犯人情況嚴重至出獄當日仍留醫,無法出院回監獄辦理相關手續,懲教署會按犯人病情彈性處理,作出特別安排,例如由當事人委託律師或家人代為到服刑的監獄領取及簽收包頭,至犯人在康復後直接由醫院出獄。
現年74歲的曾蔭權,前年2月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監20個月,其後獲上訴庭減刑至一年,在赤柱監獄服刑,原定於下周二(15日)刑滿出獄。他向終審法院提出終審上訴許可申請,至上月2日獲終院接納,已訂於5月14日開審。
曾蔭權被定罪後及服刑期間,曾因身體不適多次進出醫院;其中前年2月他被定罪後,須送往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接受治療;去年7月亦曾被送到瑪麗醫院羈留病房留醫。
■記者黎國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