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類人的退休問題是兩頭唔到岸,即英文的stuckinthemiddle。他們為「僱主」提供服務。但請他們的公司並不當他們是僱員,他們只是提供服務的個體。「僱主」未有為他們提供醫療保險,甚至工作的地方等。
他們一定要交稅,但不一定是薪俸稅,有些有自己的「公司」,拿了商業登記證,交的是利得稅。如是者,他們在強積金的角度來說是自僱人士,要為自己供款。不同的是自僱人士的供款只有5%,沒有僱主的另外5%,因為他們就是僱主。
為甚麼「兩頭唔到岸」?因為隨着公司節省資源,不少僱主把服務外判。原本的僱員變成提供服務的個體,雙方不是僱傭關係,公司不會為他們提供福利,不用供強積金,公司的支出也不會上報稅務局作薪酬開支。至於收取服務酬金的個體,有不少人不知自己是否僱員,不知要交甚麼稅,也不為自己作強積金供款。除非稅務局找到有關的合約,否則很難察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