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瓜灣「大媽亂舞」惹民憤!疑收月費$40 康文署巡查後稱未見金錢交易
九龍城區議會體育館廣場舞紅磡海濱都市公園土瓜灣區議會康文署九龍城大媽舞
本港暫時未有明確條例規管「大媽舞」,只依賴《遊樂場地規例》等規管場地使用者。
有電視台節目早前揭發,土瓜灣體育館對開空地每晚聚集逾百名「大媽亂舞」。跳舞本有益身心,卻疑有人心懷不軌,霸佔公眾用地之餘,更向參加者收學費一個月40元,疑違反《遊樂場地規例》。九龍城區議會就事件去信要求當局跟進,康文署今在會上以書面回覆,指署方去年共收到2宗有關該場地的噪音投訴,在節目播出前後亦多次派員巡查,均未發現團體在場地向參與人士收費,又指團體負責人否認活動有任何收費。
九龍城區議會、文娛康樂及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中,委員兼民建聯議員李慧琼、潘國華及關浩洋日前去信,要求當局關注土瓜灣遊樂場疑出現「廣場舞收費」一事。委員會今午開會,康文署以書面回覆事件,指電視台節目播出前後,有派員巡查,均未發現參與者有違法金錢交易。署方更至少兩度向該場地的跳舞團體負責人重申《遊樂場地規例》要點,提醒要控制參加者人數,及避免發出過大聲浪或阻礙通道,以免影響其他公園使用人士。康文署今日有常設人員列席委員會會議。
在港多處可見廣場「大媽舞」,當局去年在旺角「殺街」,內地政府亦於前年起落實,若「大媽舞」涉金錢交易或擾民,都會被立刻禁止。本港暫時未有明確條例規管「大媽舞」,只依賴《遊樂場地規例》等規管場地使用者,惟該例一般只容許管理員或公職人員驅逐違規人士離場,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即2,000元)及監禁14天。
另外,《施政報告》中特首林鄭月娥提及要於紅磡海濱建造都市公園,計劃更會引入私營界別合作,並希望由公眾參與,監察用地發展。發展局早前就計劃調查市場意向,收集公眾意見,並於上周四(21日)截止。九龍城區議員促發展局公佈意見,惟局方無派員列席該區委員會會議,只書面回覆指,在分析意見後會再向區議會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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