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3女被告順序為葉家樂(56歲)、蔡柏櫻(23歲)、譚振輝(42歲)、鄧淑芬(40歲)、黃志雄(28歲)、盧麗霞(35歲)及高立強(45歲),葉家樂為集團主腦之一。
警方於去年11月15日至12月12日,派出卧底於黃大仙東頭邨一帶,13次向各被告購買每包130元的海洛英及每2片25元的藍精靈,部份被告負責將包裝好的毒品藏於口腔內等候交易。各人在成功出售毒品後可分得佣金,每日約可賺取400至500元。負責監察的首被告另有每日50元的膳食津貼,他在被捕後表示,集團每日收入約為9千至1萬元。
案件編號:DCCC1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