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申索人當中大部份年過半百,其中已退休的李國強代表九旬母親索償。
申索人稱因為相信中信股份為有實質業務及低投資風險的紅籌公司,遂在2008年間支付共527萬元購入該公司股票,惟被告隱瞞炒燶外匯期權合約及巨額虧損,令股價大跌,眾人損失慘重。
各人現分別索償逾3.5萬元至審裁處最高索償金額5萬元。
被告之一范鴻齡代表所有被告發言,他以案件複雜、須聘請資深大狀為由,申請將案轉介高院處理,並指若案件轉由高院審理,申索人既可提高索償金額,亦可聘請資深大狀及大狀打官司。
申索人則表明反對,「我哋蝕咗幾十萬,都寧願入小額追五萬,我哋冇錢上高院打官司,面對大財團大公司,有道理都冇錢打!」
審裁官聽罷雙方理據後,建議案件可轉介至索償上限為100萬元的區院處理,他現將案押後明年3月10日再訊,其間待雙方就轉介高院的申請提交答辯及回應。
陪同申索人到庭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在庭外坦言:「佢明顯用錢恰我哋,佢寧願畀多幾百萬、幾千萬律師費上高院審,都唔願每人賠五萬,佢斗零都唔畀你!」
案件編號:SCTC39953-58,39970-73,3997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