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種︱公務員及非合約僱員獲每針1假 眾公營法定機構跟隨 包括浸大
疫苗假期公務員
由前線公務員
豁免兩周一檢到大抽獎、
高官送禮加持,
機管局送機票,政府為「鼓勵」市民尤其公務員接種疫苗扭盡六壬。特首林鄭月娥日前於行會前見記者時,已預告將考慮為打針的公務員提供假期作為接種誘因,今日林鄭率一眾官員交代新一輪疫苗氣泡措施,公佈有關政府僱員包括非公務員合約僱員「每針一假」安排。
新措施明起(6月1日)至8月31日實施,所有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和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可於時限內每接種一劑疫苗取得一天假期,而於5月31日前已接種疫苗的政府僱員亦可追溯相關假期,並於明年3月31日前放假。聶表示,將要求法定及公營機構跟隨有關安排。而新「谷針」措施一出,多個公營及法定機構亦隨即跟隨口號「起動」,公佈措施落實安排。
●港鐵:本已設一天「身心健康假」,員工完成接種兩劑疫苗後,可獲額外多一天假期。為方便員工打針,若有足夠需求,會於九龍灣車廠安排疫苗外展服務。
●市建局:已由5月24日起實施,員工在打針前可預約驗身,亦可於上班時間接種疫苗;員工每打一劑即可享一天假期,公司保險亦會覆蓋疫苗副作用帶來的醫療開支。
●競委會:所有全職員工每接種一劑疫苗,便可享有一日有薪假期;如已完成接種兩劑,則最多可獲兩天假期。
●消委會:員工在8月31日前完成接種第一劑,即可獲發一天有薪假期,兩劑疫苗合共兩天假期;已打針的全職員工亦可獲補發假期,兩者的有效期同為明年3月31日。
●監警會:由6月1日至8月31日之間,員工每接種一劑疫苗,均可享一天假期。而於5月31日或之前已打針的員工,亦可就每一劑疫苗,於來年3月31日或之前申請特許缺勤一天。
●旅發局:員工每打一針可獲一天有薪假,而完成疫苗接種的員工,亦可獲兩天額外有薪假期。
●海洋公園:將再為已接種疫苗的員工提供額外半天有薪假,而全職員工完成接種兩劑疫苗後可享合共兩天有薪假期;兼職員工可獲發相等於兩天疫苗假期的工資。
●建造業議會:於4月初時已提供「接種疫苗休息時間」及「疫苗接種休息日」,如員工於工作天打針,可申請休息時間,及後的首個工作天,亦可申請一天假期。
●保險業監管局:由6月1日起,所有員工接種第一劑和第二劑疫苗後,可分別獲得各一天的有薪假,相關安排同適用於此日期前已打針的員工。
●房委會:為政府僱員提供「疫苗假期」,並涵蓋所有合約僱員。
●醫管局:局方仍在研究特許休假的詳細安排,將儘快公佈細節。
●與勞工事務有關的法定機構:援助基金管理局、僱員補償保險徵款管理局、職業性失聰補償管理局、職業安全健康局及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等機構,將各自為其接種疫苗的員工安排「疫苗假期」。
林鄭月娥會上指,不希望香港再次進入去年「一時就開一時就閂、一時返學一時停課」的情況,盡量想避免一刀切措施,惟有以有否打針作界線,「但真係唔希望有呢個情況」,呼籲市民踴躍接種疫苗。本報記者攝
被問到不打針的公務員會否被標籤或被追究,聶德權強調,公務員團隊有義務主動接種,又指「每一個人都是在知情及同意的情況下打針」。本報記者攝
記者會上,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政府將於6月1日至8月31日推行接種疫苗計劃,所有政府僱員包括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和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可於時限內每接種一劑疫苗取得一天假期,而於5月31日前已接種疫苗的政府僱員亦可追溯相關假期,並於明年3月31日前放假。聶表示,將要求法定及公營機構跟隨有關安排。
被問到不打針的公務員會否被標籤或被追究,聶德權強調,公務員團隊有義務主動接種,而且每一個人都是在知情及同意的情況下打針,局方更提供多項便利方法,如疫苗假期等,相信現時不只個人利益,更是整個社會的關鍵時刻,公務員要「從呢個角度去做,其他嘢就唔需要諗咁多」。
他又指,疫苗假期不是因為公務員接種率低所以推出,而是同事需要休息時間,希望提供便利,並指因為早前是自行預約打針,局方沒有公務員接種數字,惟在各部門首長推動下,相信前線員工接種比率肯定較香港整體高。
此外,政府今日起為前線政府僱員實施「以接種疫苗取代定期檢測」的安排。前線政府僱員在接種第一劑疫苗並提供疫苗接種紀錄後,可獲豁免進行定期檢測;未接種疫苗的人員必須每兩星期進行一次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樣本測試。
華員會會長利葵燕在港台節目表示,會方上星期曾向政府提出類似建議,認為所有政府僱員在每接種一劑疫苗後可享假期,並提出於政府合署等地提供外展接種隊,方便員工打針;部份人或因健康理由不宜打針,則提議可長期於部門內擺放樣本樽等,方便員工檢測。她透露,局方初步反應正面,指政府亦視接種疫苗為目前「頭等大事」,將想方設法推動。
利葵燕強調,可以理解部份人對打針感猶豫,政府作為全港最大僱主,應提供口頭鼓勵外的實質幫助,「 係作為僱主嘅責任嚟」,又指打針後假期肯定有好處,「對生理和心理都肯定有幫助。」她認為,做法不會構成太多行政程序,在行政上是「完全可行」,相信只要分散並有秩序地放假,將不影響政府服務運作。至於早前已經「一馬當先、為己為人」打針的公務員,她指應可補享假期,以示鼓勵。
她又指,非公務員合約制員工等所有政府僱員,亦應同樣享有針後假期,政府更應要求外判商推行相關政策。
利葵燕認為非公務員合約制員工等所有政府僱員,亦應同樣享有針後假期。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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