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受害者本身為智障人士。調查小組重新化驗檢驗時間相近的病人基因,追查問題源頭,發現盛載受害人樣本的膠樽本身已有另一乳癌病人的組織樣本,但職員誤以為膠樽「亁淨」,因此把受害人的樣本放進樽內。職員也沒按既定程序在膠樽貼上識別身份的標籤。事故與電腦系統及實驗室無關。乳癌樣本所屬的女病人則已接受適當治療。
北區醫院發言人回應稱,新界東醫院聯網專家小組的調查已進入最後階段,短期內將向病人及家屬交代。該院署理行政總監鍾展鴻向本報表示,小組現正修改報告字眼,將於下周公佈,他不肯證實受害人是否智障人士。
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指出,若職員事前發現樽蓋曾打開,理應立即改用全新的膠樽。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稱,捲入醫療事故的智障病人沒有能力自決及處理索償事宜,令事件更加複雜;但醫院的醫務社工往往有利益衝突,受害人或其監護人只能向病人組織求助,爭取合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