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關於我們

共青團區委前書記強姦不遂輕判囚3年 青年女企業家:強行脫我褲子施暴

蘋果日報 2020/12/06 14:06

強姦共青團女企業家湖南郴州楚挺征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共青團區委前書記楚挺征,前日因犯強姦罪一審被判3年有期徒刑。郴州一名青年女企業家早前實名舉報,指她出席飯局時,「他(楚挺征)一把將我拖拽到隔壁包廂,我還來不及反應,就被他直接按倒在沙發(梳化)上進行猥褻,還強行脫下我的褲子意圖施暴。」
知情人透露,「考慮到楚挺征曾在北湖區檢察院工作等因素 」,因此,該案經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後,由郴州市宜章縣人民檢察院進行起訴。宜章縣人民法院於4日在官網宣判結果。
案情指楚挺征於今年3月31日晚,邀請被害人楊X到郴州市一間酒樓聚餐,用餐途中,楚挺征將楊女拉至無人的包廂,意圖強行與楊女發生性關係,楊女始終不從並激烈反抗,致楚挺征強姦未得逞。
法院認為,楚挺征違背被害人意願,使用暴力手段,意圖強行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其行為構成強姦罪。楚挺征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
內媒昨晚聯絡到楊女回應判決,她接通電話後長時間沉默後,掛斷電話,沒有說話。
據報,楊女在實名舉報信中指出,事發當晚她被時任郴州市北湖區團委書記的楚挺征猥褻,「涉嫌強姦」。楊女聲言當時她大聲呼救,而直到她的一名同學趕來,楚挺征才鬆手離開。
對此,楚挺征一度否認了女方的舉報,聲稱「我是法學碩士畢業的,也從事過法律工作」,楚挺征更說:「如果我認為我真的幹了甚麼見不得人的壞事,就絕不會出現那封似乎留有把柄和過錯的致歉內容給她。」
對此回應,楊女當時發短訊寫道:「我目前在接受心理治療,反覆提及此事無異於在我傷口撒鹽。我始終相信官方會公平公正處理此事。望理解。」
今年4月7日,北湖區委通報,決定免去楚挺征黨內職務,並按程序免去其他職務;對其違紀行為,由北湖區紀委予以立案審查;涉嫌猥褻他人違法行為,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已依法受理案件。對違規參與吃請的其他公職人員,視情節依規依紀給予相應問責處理。翌日,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通報稱,共青團北湖區委前書記楚挺征涉嫌強制猥褻罪,目前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案發8個月後,宜章縣人民法院對楚挺征犯強姦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強姦罪判處楚挺征有期徒刑3年。楚挺征的家人回應指:「因為這個案件被輿論綁架了,事實的真相並非如此。」對法院判決的結果不服,肯定會上訴。
紅星新聞
-----------------------------
《蘋果》英文版免費試睇:了解更多
英文版已登錄《蘋果》App,立即下載/ 更新iOS / Android
-----------------------------
支持蘋果深度報道,深入社區,踢爆權貴,即Like蘋果專題及調查組FB專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