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顯示,去年有78宗疏忽照顧兒童的檢控個案,較07年下跌三分一,不過雷太指現時有不少父母因工作關係,甚至只顧自己娛樂,而將兒童獨留在家,實際個案遠超當局數字。
疏忽照顧兒童一般以侵害人身罪檢控,條例列明16歲或以下兒童,其照顧者若有虐待、忽略或遺棄行為,最高可判監10年。
雷張慎佳批評,現時有關法例只針對疏忽和虐待,對獨留幼童在家阻嚇力不足,亦難就蓄意疏忽舉證,政府應修例釐清規定,並將受保障年齡下調,加強阻嚇,並令市民清楚知道,她說:「我哋係講緊要保障幾多歲以下嘅細路仔,同埋係點樣保障。」
張建宗昨出席活動時則認為現行法例已訂明如涉及疏忽照顧,就要接受懲罰。他不認為豬流感令學校停課,或暑假來臨,會增加家長疏忽照顧個案。家長有需要可向社署求助(熱線電話2343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