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方仲賢堅拒噤聲 方媽媽:警隊質素同爛仔冇分別
入稟逆權運動方仲賢
浸會大學學生會會長方仲賢上月初在深水埗鴨寮街購買10支雷射筆後,遭四名警務人員截查及拘捕,其間遭警員叉頸,及後被扣留達46小時,最終獲無條件釋放。方仲賢日前透過律師入稟區域法院,指當晚遭涉事警員毆打、非法拘捕及禁錮,使他受傷,財物受損,故興訟向警方追討賠償。案件排期明年3月4日進行審前聆訊。
方仲賢的媽媽在方仲賢入稟後接受《蘋果》訪問,指出透過法律去取回公義是理性的表現,「而唔係好似啲警察咁,自恃有職權,就隨意向市民發洩,我想話畀佢哋知,佢哋繼續咁樣,只會成為過街老鼠,人見人憎」。
方媽媽又鼓勵正受到不公平對待的香港人,即使覺得幾渺少都一定要走出來發聲,「如果我哋再唔發聲,任由警察濫用職權同過度使用暴力,遲早身邊啲朋友,都會受到佢哋咁樣的對待,所以千祈唔好因為驚而唔出嚟指證佢哋,否則佢哋會繼續遺害社會」。方媽媽稱,情況就好似之前有一晚在太子,一名年青人只是問警良心在哪裏,就被警打到頭破血流,「嗰日我喺醫院見到佢,因為佢瞓喺方仲賢隔籬」。
面對方仲賢一次又一次被警方拘捕,在方媽媽眼中,警方前線人員不但沒有辨識能力,甚至連基本法律常識也欠奉,至於警隊高層則只會包庇下屬,在記者會上不斷為前線同僚掩飾錯誤行為。
「警察根本同爛仔冇分別。」方媽媽稱,方仲賢多次被警員以粗言穢語對待,被侮辱性說話問候母親,「咁即係問候我」。對於警員的低劣質素,方媽媽明言感到很憤怒,但認為大家質素有別,所以他們才會用法律取回公義,不會因為他們企圖打壓異見人士而噤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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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方仲賢一次又一次被捕,方媽媽(小圖)形容警隊質素同爛仔無分別。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