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2000年成立特種救援隊,轄下設有坍塌搜救專隊及高空拯救專隊等,由消防和救護人員以自願性質組成,有需要時才會集合,但需全年候命,崗位屬兼任性質。昨曾出動並在險境中救回被困行山男女的高空拯救專隊,屬消防救援的王牌,消防員若希望投考加入拯救專隊,除須擁有7年前線崗位的經驗,體能更必須達到消防3級別中最高的1A級(包括於21分鐘完成4,800米長跑)。
屬SRS之一的高空拯救專隊於2011年8月才成立,成員須接受為期5周的進階高空拯救訓練,然後會派駐到3間指定消防局,包括田心、薄扶林及九龍灣。拯救專隊主要職務是在特殊的高角度位置執行高空拯救行動,例如發生在纜車、塔式起重機、大橋橋塔、建築地盤棚架及高樓大廈吊船的事故。
每名隊員的基本救援裝備多達13件(至少重9公斤),為確保安全,每次高空拯救行動都會使用兩條繩索,即使其中一條出現問題,都有另一條可以保命及繼續拯救行動,並且會盡量安排兩人一組行動互相照應。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