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委法官嘉理仕昨裁決時接納卧底證供,指葉、黃將涉案毒品分發給在場妓女及其他人,兩人又以鼻孔吸毒,廉署即晚拘捕兩人時上唇、鼻子及身上仍沾有毒品痕迹。法官認為沒有直接證據顯示葉、黃事前已識妓女CoCo,不足以證明兩人依靠妓女賣淫維生。
案情指,三名卧底喬裝富商拔哥、其助手Mark及生意拍檔Sunny,於06年11至12月間多次與葉接洽。葉多次表示可提供毒品及妓女任玩,又表示能預先知道警方就販毒活動的掃場消息。葉於11月28日安排Mark及Sunny到StarClub內欣賞艷舞。至12月12日,葉再透過黃及陳安排4名妓女到該會所,向兩卧底及拔哥提供性服務。Mark曾予黃3,000元買毒品及春藥,葉特意找人清潔廁所,讓拔哥與CoCo性交,收費2,000元,廉署人員即採取行動拘捕眾人。
案件編號:DCCC9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