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漢認揮刀傷青年判監 今出庭指證青年跳閘尋釁
公眾地方打鬥攻擊性武器黃紫健周耀輝
去年9月7日全港多處交通設施有示威活動,五旬貨車司機於港鐵沙田站與一名青年碰撞爭執,雙雙被控打鬥。司機今年7月認罪判監半年,今出庭指證否認控罪的青年。司機供稱,當時於閘口與青年碰撞,他入閘後,青年與他人跳閘衝向他,他忍不住拳打對方的頭,兩人繼而互毆,其間他拿出摺刀揮舞,鎅傷青年的手。案件押後至12月21日裁決。
控方一度向司機播放現場片段,要求他認出被告。影片可見,當時沙田A出口人來人往,司機花了好一段時間,才指出其中一人的裝束與被告當時的衣著脗合。裁判官彭亮廷隨即打斷控方,問:「而家大家做緊咩嘢呢?」又指即使司機指出被告的衣著,也不能斷定該人是被告,質疑「對案件冇用嘅事情,咁不如唔好做啦」,控方聽罷停止播片。
測量顧問黃紫健(28歲)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打鬥罪,而任職司機的周耀輝(56歲)早前承認公眾地方打鬥罪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
周今出庭作供,指案發當晚他循沙田站A出口欲入閘時,碰到黃的肩膊。黃即場以粗口罵他,他回罵但沒有動手,心有不忿地轉身入閘。其後以黃為首的數名人士突然從後跳閘追上來,黃衝至他身旁時,他破口大罵並出拳打黃頭部,黃以雙手抵擋,再出手打他的頭,兩人繼而互毆。
周續指,其他跳閘人士圍攏過來,他驚慌下從褲袋拿出摺刀揮舞,欲嚇跑跳閘人士,不讓對方接近,卻鎅到黃的手。黃隨即舉起受傷的手向趕來的警員大喊,他立即跑往下層月台,扔掉摺刀,冷靜後重返大堂,被警員當場拘捕。周解釋工作時需使用摺刀,當天忘記放在公司。
辯方問周當時互毆的細節,周回答情況十分混亂,「我都唔清楚,我都想一拳打暈佢之後乜事都無」。周又指事後手臂受傷,他認為或許是被告踢了他兩下。
辯方指出,當時並非被告與周產生爭執,而是另有其人,被告沒有在閘外以粗口咒罵周。周走到閘口時,與另一名男子爭執,被告見狀上前勸阻,而周入閘後與市民大聲爭吵推撞,又向群眾揮拳及叉頸,當周揮動摺刀時,被告才跳閘走向周的方向,最終周不慎刺傷被告的手。周只承認曾揮拳並刺傷被告,其餘指控一概否認。
-----------------------------
-----------------------------